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护照:可向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此护照在申请人申请签证时必须留有至少3页空白页并且至少一年内有效。请递交2份护照完整复印件(护照的空白页无需复印)。
2)2份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
3)2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由领馆指定医院盖章的体检表格(需用领馆体检专用表格,体检表格需6个月有效):
5)由比利时各州政府的雇佣服务中心( VDAB, FOREM 或者ORBEM )签发的工作/培训许可证。如果申请人无需申请工作/培训许可证,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赴比利时大学学术访问,请提前与导师商洽上述事宜。
6)有雇佣双方签署的工作合同的原件
7)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及其翻译 ( 如果申请人已满18周岁 )。如果申请人在最近5年内曾在外国居留过, 那么还需提供该国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飞机票预订单 + 复印件一份
9)两个注明申明人姓名,住址邮编及电话的回邮信封(用中文填写)。
10)根据具体情况, 领事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比利时公司的邀请函或者中国公司出具的派遣书以说明此次行程的目的。
注意: (1)申请人请留下名片及联系电话。 (2) 签证费用 ( 90欧元 ) ---以人民币支付。 (3)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一份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所有材料将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签证结果将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 所有由中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材料在经比利时使领事馆认证之前, 都必须先经相关各省外办认证。这些公证书自颁布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 |